立足于“早”着眼于“防” 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市水务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紧盯超标洪水、水库失事、山洪灾害“三大风险”,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超前安排,科学研判,积极防范,妥善应对了“7.24”“7.29”“8.11”三场暴雨洪水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汛期生命财产安全和旱期生产生活用水。
一是提前部署,靠实防御责任。提早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安排意见,签订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书,组建成立工作专班,持续包抓督导推进。协同市、县应急部门,靠实乡村组三级山洪灾害预警员队伍,逐级公示全市29座水库、89处重点河段、13处涉河在建水利工程、238处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三个责任人”,建立水旱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构建了衔接紧密、责任明晰的防御体系。组建成立64人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分队和技术支撑专家组,县区落实各类抢险巡查人员4217人,采取协议储备、购买服务等方式,储备大型机具92台,砂石、水泥1000多吨,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个到位”。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采取县级全面自查、市级重点核查的方式,围绕防御责任落实、水库度汛安全、河道防洪畅泄等11个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安全隐患72条。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河道洪沟372条3614公里,实现河道洪沟全覆盖,发现整改碍洪问题20个,确保了河道行洪畅通。采取分片包抓督导、按月通报调度等方式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督导县区及相关单位完成了“7·15”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中既定的104处项目重建任务,完成投资1.4亿元,恢复重建7座水库排水渠3.4公里、28处堤防护岸18.73公里、河道监测设施30处。
三是夯实基础,提升防御能力。制定印发市、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审查批复全市29座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以及13处涉河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度汛方案,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会同气象部门、水文监测部门,开展水库、中小河流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以及雨水情形势会商研判工作,构建形成气象卫星、山洪灾害雨量站、水文站雨水情监测“三道防线”。邀请省水利厅、省水文站专家就预案编制、“7.15”洪水调查、防汛值班等方面开展集中培训,汇编印发《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简本100多份。以水库、河道、山洪沟险情处置为重点,指导西峰区、正宁县、宁县、环县、镇原县开展防汛演练5次,着力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四是强化值守,做好监测预警。会同市气象局,召开专题会议,签署合作协议,优化网格化气象服务,加强雨情信息实时共享。逐一调试检修雨量站、广播站和预警发布系统,更新改造雨量监测站点143处,站点上线率达95%以上。委托气象部门对巴家咀水库上游26处雨量点进行校正。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按周编排值班表,定期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通讯畅通、调度有力。编发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简报33期,动态反映汛情、工作进展及建议措施,为省、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值班日志和专用会议记录,详实准确填写当日雨情、汛情、预警发布、文件处理、领导批示及工作开展情况,为各级督查提供基础资料。
五是多措并举,积极保障供水。6月份以来,我市中北部出现较为严重的夏旱,市、县水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及时会商研判,每日调度推进。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持续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指导县区及时摸排上报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动态掌握人畜饮水困难问题,采取拉水储水、送水到户、分时段供水等方式,全力保障旱期供水需求。受旱的镇原、华池、合水3县自筹资金445万元,解决了县城及周边28个乡镇12.72万群众饮水困难。环县累计设立153个集中供水点,为3882户养殖户送水2.59万立方米,有效缓解确保了产业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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