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制定方案启动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118号)出台后,庆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及省上改革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庆阳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于2016年11月以庆政办发〔2016〕177号文印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方案》内容共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四部分。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总体目标是: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用水效率和效益稳步提升。
工作任务涵盖三个方面:一是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包括拓宽投入渠道、完善计量设施、确定初始水权、鼓励水权流转、加强过程控制、加强供需管理、深化行业改革、完善终端管理8项任务;二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包括实行分级管理、完善成本监审、合理制定与及时调整水价、水价分类分档、加强成本控制5项任务;三是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包括建立补贴机制、建立奖励机制、落实奖补资金3项任务。
方法步骤:一是加快夯实改革基础。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十三五”期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2018年前配套完备各类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全面实行“先买水后供水”的管理模式。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管护责任,优化供用水调配,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制定水权管理、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相关制度,明晰农业初始水权,2020年前将初始水权确权到村集体,并探索实行水权流转。二是稳步推进水价调整。按照“一次批复、小步快走、动态调整”的要求,稳步推进水价改革。2016年,制定出台全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和县区落实方案;对现行农业用水价格进行摸底调查;完成成本监审工作。2017年,对全市已建灌溉工程制定现状运行维护成本水价,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灌溉当年分别按不低于现状运行维护成本水价的70%和30%执行(低于现行水价时提高比例至高于现行水价执行),之后在此基础上每年提高约10%,2021年和2025年分别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后,每经过3-5年根据成本变化重新核定调整水价一次。凡新建灌溉工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水价形成方式、价格构成和价格水平。三是尽快建立奖补机制。2017年完成农业用水奖补资金测算工作,自2018年起列入县(区)财政预算,实行奖补激励,保证工程良性运行。
保障措施上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导协调、加强监督考核和加强宣传引导四项措施。
2017年,庆阳市将按照《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一是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配套完善各类灌溉工程计量设施。二是推进农业水价调整,对全市已建各类灌溉工程制定现状运行维护成本水价,并按确定的比例予以执行;凡新建灌溉工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水价形成方式、价格构成和价格水平。三是完成农业用水奖补资金测算,争取列入2018年县(区)财政预算,为奖补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
庆阳市水务局
201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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