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水务局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自查整改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甘肃专员办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自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庆市财办〔2017〕40号)要求,为了规范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市水务局在市直水务系统开展了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的自查整改工作。
组织水务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预算法》、《担保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驻甘肃专员办《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认真清理,逐条逐项对照自查,分不同情况,填报地方政府融资行为自查及整改情况表和承诺书,顺利完成自查工作任务。
通过在全系统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自查,厘清了政府债务边界,切实规范了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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