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水务局依法查处一起河道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9月5日晚上,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在马莲河河道巡查过程中接群众举报马岭镇寺沟门桥环江段存在河道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水政大队随即通过与当地群众走访了解、实地查看、调查取证,确定河道内堆积的建筑垃圾为废弃的混凝块,该废弃物为中铁二十一局一工区在银西高速铁路庆城段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剩余混凝土废料。严重影响了河道水质,水环境,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我局立即现场取证,询问当事人,登记笔录,并现场依法督促清理了乱倾倒的建筑垃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中铁二十一局一分局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县水务局加大河道整治行为,对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造成河道水污染的“三乱”行为决不手软,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保证河道环境的干净整洁及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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