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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动态

我市制定出台了《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

来源:庆阳市水务局 作者:建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7-11-06 09:18:3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建成了一大批水利工程,但随着工程数量的不断增加,逐渐暴露出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力量不足、管护责任不到位、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困难等问题。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摸底自查和整改调研。在广泛征求县区、市直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经市政府四届14次常务会议审定,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撑。
    本指导意见紧扣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明确工程管理主体,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监督管理、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确保落实各项管理措施5部分17条内容。其中第一部分;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了县区政府、水务部门、乡(镇)及工程管理单位的职能。同时,按照 “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界定了不同投资主体的水利工程产权、管理主体。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将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人员、运行经费承诺及落实情况作为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的依据。第二部分;提出了全面落实工程灌排优惠电价,科学测算批复水价,足额落实维修养护基金、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一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相关意见。第三部分;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确权划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第四部分;明确了水源保护区及管控防护范围的划定职责和方法。梳理出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内容及职责分工、水质监管职责,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第五部分;提出加强组领导、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舆论宣传三项措施,确保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本指导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指南,为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