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科院院长金彦兆莅临我县督查指导工作
3月6日,省水科院院长金彦兆带领省水利厅有关领导一行5人莅临镇原县对我县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水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庆阳市水务局局长徐存明、镇原县水务局局长邢平进行了全程陪同,聆听工作指示。
金彦兆指出:要结合问题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逐步安装计量设施和无障碍下泄设施;加强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格采砂许可,加强审批监管;全面落实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围栏建设、耕地退出工作,运行监管责任机制。要举一反三,加大对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整治不走样、隐患改到位、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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