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政监察支队党支部组织学习黄河保护法
1月12日,市水政监察支队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这也标志着,黄河保护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
学习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对《黄河保护法》的部分条文进行了逐条逐句的系统研读。
学习会强调,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黄河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二部流域专门法律,紧紧抓住了黄河保护的主要矛盾问题,构建科学有效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以法之名护佑母亲河安澜。该法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思维,正确处理好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流域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重要指示。《黄河保护法》的制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意义非常重大,作为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掌握《黄河保护法》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要求,水政监察人员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持续深入加强对新法的系统学习,要深入领会黄河保护法的内在逻辑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夯实法律基础。二要将法律文本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积极融会贯通,对于法律中提出的涉及滩区监管、水资源管理、防洪安全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新做法,要做到理解贯彻。全体水政监察人员要在“学”上下功夫,在“用”上出效果,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秉持法律内核、使用法律手段,保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依法加强河湖保护,努力打造幸福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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