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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9年全市水利水保施工企业 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10:40: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水利水保施工企业:

根据市职改办安排,现将2019年度水利水保施工企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

为了适应放管服要求,加强职称申报评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无纸化申报评审、电子证书和网上查询等功能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019年度全市水利工程序列职称评审工作待纸质版通过初审后,正式资料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8000/zcxt)进行申报。


二、申报对象

    1、全市范围内具有水利水保资质的施工、设计、监理企业中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档案托管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人才市场申报。

    3、自由职业者、自主创业人员通过所在乡镇(街道)、社区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资格条件。申报(破格)评审水利水保工程序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业绩条件,按照《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294号)、《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为:具有与本专业相近或相邻的学历,或能够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且具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能力,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任助理工程师(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满4年。 

  2、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中专以上毕业,任助理工程师(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满5年。 

    (二)公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改〔201644)用人单位向外推荐前和评委会评审通过后前后公示制度。推荐上报前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岗位总数及空岗数额、推荐上报人员名单,被推荐人员基本情况、基本条件、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条件等内容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委会负责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材料

    1、推荐文件2份。水利水保施工企业、档案托管单位、自由职业者所在乡镇(街道)、社区上报推荐函(破格晋升人员单独推荐),内容主要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业绩贡献;

    2、公示材料复印件及结果报告2份;

    3、《诚信承诺书》。

    (二)个人材料

    1、个人业务工作总结2份。内容主要为个人专业技术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所承担的技术工作及达到晋升条件情况和今后专业技术工作设想等,字数2000字以上。

    2、专业身份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2003年以前的毕业证和军队院校、党校等无法在网上查询的学历、学位信息,仍需提供原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

    3、业绩成果材料。严格按照《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专业身份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排序与填写的材料顺序相一致),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同志评审×X专业身份、业绩成果材料

    4、评审表格

    1)《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A4打印,一式2)

    2)《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4打印,一式5份);

  (3)《水利水保施工企业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登记表》(主管部门汇总填写,A4纸打印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表格为简化后新表格,《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在省人社厅或市人社局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下载填报,《水利水保施工企业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登记表》在庆阳水利网站首页资料下载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同时,请申报人员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随职称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初级职称由用人单位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定职。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级人才市场考核定职,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具体由系列主管部门考核定职。条件为:具有与本专业相近或相邻的学历且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工作1年以上,专科3年以上。研究生从事专业年限3年以上可直接定职中级职称。

(二)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公布全市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名单的通知》要求,水保企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由市水保局负责初审并报庆阳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对在职称评审中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非公经济组织申报职称时,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原件;职称申报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在单位公示后,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请各水利水保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916前上报推荐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经市水务局、市职改办审查合格后,由各单位负责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正式填报。

 

附件:

附件1: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3).xls

附件2:《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填表说明(5).docx

附件3: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3).xls

附件4: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3).xls

附件5:《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填表说明(4).docx

附件6:水利企业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登记表(2).xls

附件7:诚信承诺书(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