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防〔2022〕97号)、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甘水防发〔2022〕68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汛指发〔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水库和河道防汛“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相关职责。
监督电话:0934-8212358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