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情况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展示新时代各级河湖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者及河湖长制工作管理部门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风貌,按照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64号)要求,经各单位民主推荐和庆阳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先进集体5个,先进工作者8名,优秀河湖长3名,优秀河湖卫士1名。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 庆阳市水务局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合水县水务局
镇原县水政监察大队
庆城县蔡家庙乡人民政府
先进工作者: 杨 灏 庆阳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振坤 庆阳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李东亮 庆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张振杰 宁县水务局副局长
刘万里 庆城县水政监察大队队长
刘崇德 正宁县水务局副局长
念九程 环县水政监察大队队长
王虎林 庆城县卅铺镇党委书记
优秀河湖长: 云晓野 镇原县委副书记
李培博 正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贾 静 西峰区显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优秀河湖卫士:岳柏朋 庆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此次公示期限为5天(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34-8636325
庆阳市水务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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