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水务局关于成立庆阳市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机关各科室,局系统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甘肃省水利监督办法(试行)》《加强全省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全市水利行业监督工作,提高行业监管效能,及时发现和预防水利行业问题,防范化解水利行业风险,提升全市水利行业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庆阳市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王金龙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柴世伟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工作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 岩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树栋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扬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赵小芳 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局长
(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 灏 市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王 鑫 四级调研员、市水务局规划计划科负责人
胡彦麟 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殷彩琴 市水务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冯 波 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王振坤 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科长
杜志勇 市水务局监督科负责人
杨广东 市水务局经济财务科副科长
邓新英 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段志刚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科,贾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杜志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决策水利监督工作,规划水利监督重点任务;审定水利监督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领导水利督查队伍建设;审议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研究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督促各职能科室(单位)履行监督职责,贯彻落实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等情况;组织草拟水利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指导水利监督队伍建设和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及责任追究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科室(单位)职责分工
监督科是水利监督的综合协调科室,具体负责全市水利监督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水利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业务科室实施落实日常监督计划,协调各类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开展工作。综合汇总各项监督检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和年度监督工作绩效评价。负责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并指导问题整改。
机关各业务科室及相关单位是水利监督专业工作部门,按照《甘肃省水利监督办法(试行)》(省水利厅甘水监督发〔2020〕39号)确定的监督事项内容和《庆阳市水务局内设科室及局系统相关单位主要职责规定》(庆市水发〔2019〕164号),规划计划科主要负责江河湖泊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督查;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水库移民后扶持政策落实监督。建设管理科主要负责水利工程日常运行和管理,灌区管理和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市场运行监督。水政水资源科主要负责水资源开发、节约、利用保护和取水许可,水行政执法监督。监督科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安全生产监督。水旱灾害防御科主要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山洪灾害防治和水毁修复监督。经济财务科主要负责水利财政资金管理、水利工程效益评价、水利项目资金稽查监督。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主要负责节水推广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市水政监察支队主要负责河流、湖泊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及水政监察监督。
各业务科室、单位按照监督事项内容,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水务局的安排,组织制定专业监督检查办法,提出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牵头开展专业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上级飞检、检查、稽查、调查、考核评价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系统分析研判检查发现的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提升专业管理水平。
庆阳市水务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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