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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全市水政监察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0 09:56:51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市水政发〔2017〕6 号

各县(区)水政监察大队:

2017年水政监察工作要以《水政监察工作章程》为指导,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实施意见》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全市水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创新工作,注重实效,为确保群众水事权益、规范水事秩序,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水利局长会议安排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深化水生态文明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全面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执法效能,着力解决有案不查,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发挥执法机构的职能作用,积极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二)目标任务:加强水事活动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查处水事案件,调解水事纠纷,查结率达到95%以上;强化河道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工作,严格审查同意书的发放,完善采砂许可日常管理,积极推行河长制;全市征收水资源费1500万元;狠抓水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水政监察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在315日前制定上报全年水法律法规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专题宣传活动。利用重大水利工程开工、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和水事违法行为查处等时机,面向基层,创新形式,讲求实效,贴近群众开展日常宣传要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以典型案件、重点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为内容,切实做好日常宣传。要按照信息报送的要求每月至少上报水政监察工作信息2条。

)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要建立健全举报、巡查、立案受理及案情通报等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水政监察人员严格、公正、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证。要明确执法标准,严格按照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及行政处罚等相关制度规定办案,严厉打击侵占河道水域、违法设障、破坏水利设施、擅自取水等水事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时间,定期跟踪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维护正常水事秩序。要以水利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全面开展水资源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对取水用水、河流控制断面、地下水超采区、水政巡查、水事纠纷预警的实时监管,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水行政执法的流程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注重集中专项整治和平时检查相结合,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年内至少组织两次以河道执法清障巡查和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河道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道、非法修建涉河工程等行为,彻底解决河道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等问题,确保“河畅、水清”;适时开展取水许可专项整治,对非法取水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确保所有取水工程(包括县水务局及相关单位修建的取水工程)均能依法取水,合法经营;积极开展水利设施保护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水工程行为,依法保护各类水利设施正常运转;配合市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水利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四)全面加强河道管理。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保部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抓紧组建本县区推行河长制的协调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要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加强重要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报告编制,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未经审批,擅自修建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各县(区)要抓紧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河流水域岸线保护规划,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尽快上报县区政府审批,进一步夯实河道采砂和河流水域岸线保护的制度基础;加强河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在临近居民生活区的河段、人工湖、废弃水库、砂坑等地设置警示标牌,并在必要地段安装防护设施,提醒或阻止无关人员不要靠近或进入警示区逗留游玩;在跨河桥涵安装必要的防护栏杆,栏杆损毁的要及时予以更新修复;对河道内的砂坑要及时进行回填,暂未回填的要设立警示牌;在建的涉河建设项目要对施工作业区和生活服务区进行划分,要求建设单位强化施工区安全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临时基坑要及时进行回填,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突出预防做好纠纷调处各县(区)要制定纠纷排查方案,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全面掌握本区域内水事矛盾纠纷情况。采取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等方法,对水事矛盾纠纷易发区和敏感区逐一走访,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完善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做到定责任领导、定落实主体、定处置措施、定整改时限的“四定”要求,先期预警,妥善处置。要认真处理水事信访事件,防止矛盾纠纷积累、聚合和激化。

(六)加大水资源费征缴力度。征收水资源费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补偿机制,各县(区)要抓好《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全力做好工矿企业、自来水公司、重点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取用水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确保全市全年完成1500万元水资源费的征收任务。

(七)继续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县(区)要严格落实水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多种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水政执法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市上年内拟举办一期培训班,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积极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强与环保、国土等部门沟通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对照水政监察执法装备“六个一”的配置要求,不断加强执法装备保障建设,提升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和反应能力。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水政监察工作在水利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做到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在组织领导上坚强有力,切实把水政监察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水政监察机构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基础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水政监察工作基础建设,加强队伍素质提升,调配充实人员,强化业务培训,保证执法人员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要给执法队伍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在保证执法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加大水政监察各项管理工作资金的投入。

(三)明确目标责任。要根据全市水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年工作安排,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具体任务靠实到每个领导和工作人员,把完成时限细化到旬、月、季度,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目标具体,以求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扎实的措施,竭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改进工作方法。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着眼于水政监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注重在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要加强联系沟通和示范带动,以先进促后进,使全市工作整体全面推进。要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协调好各方关系,形成全力支持和推动水政监察工作的良好局面。



庆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2017年3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庆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2017年3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