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水务局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级方案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级方案第4项
反馈问题:一些县(区)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动真碰硬决心不够,没有完全做到“三管三必须”,导致一些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整改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甚至有个别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强化县(区)、部门协作联动,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1.不断靠实环保工作责任。近年来,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靠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建设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工作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庆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庆办发〔2020〕46号)规定,依据水务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研究部门责任清单,制定印发了《全市水务系统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措施清单》,明确了主要领导对水务系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职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全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省级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后,我们成立市水务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推动整改工作。在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水务系统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督导科室、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建立落实了牵头科室定期跟踪督办,业务科室全力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助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人通过党组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先后10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省市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决策重要事项。对市级方案反馈的14个涉水问题,反复研究讨论、逐条梳理分析,研究提出了符合实际、可操作、能实现的具体整改措施。在工作推进中,针对部分责任单位整改进展缓慢,未及时上报佐证资料,进行验收销号的问题,组织以市局文件印发进展情况通报、督办2次,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向分管副市长汇报情况,以政府办名义向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印发督办函,督促加大整改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2.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水务工作全过程,大力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四抓一打通”工作要求,2022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全市水务系统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马莲河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作方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组织开展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及“三超两无一拖欠”集中整治行动,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不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体系,规范河湖长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水域岸线管理及采砂监管,持续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强化水源保护,加大重大水源工程建设,全力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规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加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对涉及水务部门的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致研判分析,反复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做到了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
3.深入开展问题排查。今年,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科室包抓县区责任。3月份,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局机关科室人员参与组成4个包抓组,先后2轮抽调32人次下沉全市8县(区),以全市主要河流、重点区域和生态敏感区为重点,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扎实开展涉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共发现涉水生态环境问题27个,对发现问题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及时向相关县(区)下发了督办通知,并实行“周调度、月报告”工作机制,全程跟踪整改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我们结合行业实际,深入相关县(区)水务局对全市8座水电站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督促西峰区、宁县、镇原县、庆城县水务局对巴家咀、叶王、马头坡、寺沟、杨渠等小水电站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结论:经过自查核验,我局认为该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目标和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水务局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水务局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31356
联系地址: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3号集中办公区)
庆阳市水务局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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