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规划,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水利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法治建设 取得积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着力深化思想理论学习。坚持将学习教育作为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水务讲堂”、“水务论坛”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精心谋划部署重点工作。结合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市、县水务部门及时制定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水政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目标时限和具体要求。部分县区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研判形势,强化安排调度,为年度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效保障。三是加强宣传宣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时代治水方针、治水理念、 治水举措、治水实践和治水成效,开展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水法治观念,有效提高广大群众节水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合理利用水资源的重要性,努力营造“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关心水”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监管。
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定建立了《庆阳市水务局水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科室、单位对自己办理的行政事项编制了工作流程图,明确了执法环节和步骤,落实了主体责任和执法责任制。为做到合理、公正、公开执法,我局参照省水利厅《甘肃省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参考标准》,结合我市水行政执法实际,编制了《庆阳市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参考标准》。近年,我局通过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庆阳市水务局网站、市政务大厅公告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强化事前公示,保障了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2、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事中公示。实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证,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 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3、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执法信息实时有效。同时,还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根据水利部组织制定的统计指标,于每年1月31日前在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省水利厅和本级司法机关。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1、深化水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全力做好水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全面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水务局“放管服”改革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放管服”改革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重点任务》,依照各自职能分工,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到位。2、配合完成一体化平台的完善优化。依托数字政府建设,积极配合市数字政府建设专班,梳理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办理事项,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现新平台已上线,“全程网办”事项在新的庆阳政务服务网开通办理入口,窗口人员也在第一时间掌握操作流程和技巧,实现全程网办。3、进一步推进事项服务流程。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数字政府政务数据特别呈报重点指标进 行整改提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对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经 过梳理,取水许可承诺时限由50个缩减为10个工作日,河道 管理范围内由20个缩减为7个工作日。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管。1、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以河湖“清四乱”、专项执法行动为载体,建立河长办牵头,公安、检察 机关携手打击,部门联动执法巡查体系和跨区域执法、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共出动人员1321人次、车辆502辆,巡查河道3万多公里,下发督办通知14份,整治河湖问题17件,清理河道垃圾270吨,现场制止违法违规行为19起并立案查处,罚款11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346万元。2、持续推进联合执法。市、县水务部门积极与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召开推进会2次,联席会议3次,开展联合督查执法18次。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23年审批涉河建设项目71件,行政征收158起,征缴水资源费2727万元,均按要求建立了工作台账,并在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完成公示。市水务局通过建立《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
四是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1、成立了市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制定印发了《庆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梳理建立了《庆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庆阳市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涉及重大复杂疑难的法律事务,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我局提供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庆阳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执法权力清单》《法 制审核目录清单》和《审核要素清单》,公开了行政权力、执法主体、工作职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等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惩处违法行为。梳理制定“两轻一免”清单,推行柔性执法逐步落地,下发最新“两轻一免”清单,推行柔性执法逐步落地。完成2022年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评查、归档,以及2023年行政许可案卷整理和规范化管理。
六是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关于全市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庆阳市 水务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行动的通知》,组织县(区)水务局扎实认真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自查工作。通过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情况、涉营商环境水事领域执法情况等六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的排查,及时查缺补漏,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中贡献积极作用。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修订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责任处室、工作措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到位、职责界限厘清、开展工作务实。把普法责任清单内容落实到年度工作中,确保责任单位有活动、普法每月有专题。二是行业内外跨界融合。加强和各类宣传平台沟通协调,发挥社会力量开展水利普法宣传,争取更好资源、更多平台、更大力量,广泛运用“报、刊、台、网、端、微”平台,通过线上交流、线下互动等形式,实现行业内外跨界融合、宣传效果同频共振。三是强化保障,做好普法“大文章”。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主动当好“铁面御史”、立起“铜墙铁壁”。把学法用法普法作为 水利干部队伍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打造一批精业 务、善宣讲的干部队伍,当好普法的“宣传员”和“服务员”。
二、存在的问题
全面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以来,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大大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公众对水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力度仍需加大。法治宣传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新媒体以及宣传片等方式运用不足,在创新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等方面探索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还有待深入落实。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思想认识不到位,执行操作不到位;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业务培训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普及水利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知识,着力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多样化开展法制宣传,加强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水法治意识。加强群众知晓率,夯实宣传效果。
(二)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中央和省、市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缩短审批时限,推动我市水利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同时继续做好审批件的规范化管理,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指导帮助各县 (区)更好地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改进服务,努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保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充实水行政执法力量,确保人员、装备、经费等与执法职责、执法工作量相适应。加强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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