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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市水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执法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5-03-14 17:30:5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并延伸到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全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专题研讨2次。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思想政治自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网络答题活动,学习司法部录制的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课程,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参训人员均完成了法宣在线20节课程的学习考试任务,干部学法笔记人均超1万字。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定期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督促依法行政与规范文明执法,推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和发挥质效。

(二)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应性,按照政府办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18份由市水务局起草,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反馈了意见。对调整对象已消失或阶段性工作已完成,不再具有执行效力5份文件宣布失效;对部分参照规定已废止,且与当前行业出台的详细水利工程运行办法矛盾的1文件拟废止;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水务管理工作中仍具有指导作用和实际操作价值且不存在其他问题的12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通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清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文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执法巡查,有效维护水事秩序一是加强河湖日常执法巡查。在去年开展的河湖清四乱三大专项行动执法排查的基础上,我市继续加大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和重要时段的巡查频次,基本做到了发现一处,立即查纠一处,整改一处。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人员1085人次,车辆432车次,巡查河道2.9万公里,巡查水域面积350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148个,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6起,整治河湖问题12件,清理河道垃圾370吨,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共11起,其中(河湖案1起、水工程案1起、水资源案6起、水务案1起、其他案1起,上年遗留案件1起,共罚款55.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600元)。依法拆除了庆城县卅铺镇马莲河河道内3500平方米非法侵占河道,执行罚款22.5万元,该案为《黄河保护法》施行后甘肃首起行政处罚案件,既为同类型问题整治提供了经验借鉴,更具有重要的社会宣传和警示教育意义,被水利部官网作为典型案例宣传。二是强化河道采砂执法监管。及时公布了全市各县(区)确定的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河段)河长责任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责任人名单。同时,督查指导各县(区)水务局建立了采砂管理档案,强化巡查监管,开展定点检查。全市积极探索推行政府主导、国企运营的采砂模式,目前,镇原、宁县、环县、庆城4个县成立了国有采砂公司,促进了县域河砂资源合理集约开发利用和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落实取用水监督管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持续巩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三超两无一拖欠”集中整治、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成效,进一步提升取用水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水利部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和《甘肃省取用水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要求,今年5月份,我局研究组织开展了庆阳市取用水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共发现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按照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今年7月、9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共发现取用水管理、水资源征缴、钻前取水管理、监测计量体系建设等方面30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推行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案件,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一查到底,杜绝有案不立现象。对严重影响防洪的违法建设项目、在河道非法设障以及倾倒垃圾渣土的,坚决予以拆除、清除、恢复原状;对非法采砂和破坏水利工程的,严格予以查处;对非法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建设项目影响防洪但尚可补救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采取补救措施,对做出的执法决定,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公示公开。

)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理清行政权力清单。目前,市水务局进驻政务大厅窗口承办行政事项共22项,进驻率100%,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3项,其他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对政务服务平台上发布的办事指南及时更新,充分完善办理环节和办理结果内容,优化了事项办理流程图19项,持续简化事项办理流程,切实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性和满意度。积极做好甘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日常管理,认真对照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及时规范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做到应归尽归,全量,截止目前,市直在甘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录入公示信息20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01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坚持开展一把手、科(室)长到窗口走流程活动,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同志定期轮流到政务大厅水务窗口以业务人员、企业群众、科室负责人三重身份沉浸式体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效。

)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化解水事纠纷。加大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力度。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够解决的,当即落实解决;属于调查核实的,限期督办;对反映的问题没有法律政策依据暂时得不到解决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和信任,今年共受理群众举报、信访和办理河湖违法舆情问题12起,由局相关科室牵头成立工作组,对环县、宁县等群众电话举报的非法采砂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场向当事人反馈和解释,督促相关采砂企业妥善做好群众安置工作,保障群众利益,做到了信访问题件件有回复有结果,未出现越级上访、群访、缠访等恶劣事件。此外,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河湖长公示牌,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接待时间,始终保证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认真落实接待来访制度,及时受理核查各类信访举报,防患于未然,预防事态扩大和事件恶化。目前,全市河长制监督举报电话、省水利厅举报电话均未收到反映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相关举报电话,经排查,未发现执法不规范或乱作为、零执法问题。

)强化宣传普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全市三抓三促行动,在八五普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年初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册500余本,订制河湖长制、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内容的宣传挂图、手册、传单宣传品1万余份。3月初会同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黄委会西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甘肃省庆阳水文站等7个单位在城区公园、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水务系统600余名干部职工收看节水中国行-西安主题宣传直播,动员全社会参与节水在身边全国短视频大赛活动。发动各县(区)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介,通过微视频、宣传海报、短信通知等方式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和河湖保护知识普及,实现了报、网、微、端、屏宣传载体全覆盖。全年,市县(区)两级水务部门共出动人员539人次,深入企业、学校和社区开展活动106次,发放宣传品8万余份、宣传手册15330本、悬挂横幅标语209条,展出展板68块,发送节水护水宣传短信25000余条,大力普及河湖管理保护知识,宣传我市河湖建设成果和水资源管控成效引导广大市民认识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意义,提升全社会保护河湖的意识。

二、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当前,由于全市水利系统机构改革,市县水政监察执法队伍进行了撤并整合,相关业务并入机关职能科室,进一步加剧了管理队伍人员不足与管理精细化要求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提升。一是人员力量的问题。各县区普遍存在因人员借调、无编制、混编、不在岗、兼职等人员短缺问题,且因编制短缺导致共18名干部分流至有空编的外单位,执法干部流失情况严重。另外,全市水行政执法队伍中45岁以上职工占60%,工勤人员占35%,大部分干部的年龄、专业等均不适应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职能划转的问题。机构改革后水行政执法职能回归至市县(区)水务局相关科室和股室,各县(区)内设股室由谁承接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尚无具体政策依据和统一规范要求,改革后各县(区)执法人员均有缩减,尤其专业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对未来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大影响。三是工作保障的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水行政执法队伍一直未纳入省市关于综合执法队伍的装备、经费、服装等保障机制,大部分县无单列执法经费,巡查监管和办案也长期无经费保障,仅依靠办公经费维持,各种硬件设施无法及时更换,申请调用执法车辆困难,日常巡查检查得不到有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水务重点工作,加大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一)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听取各县(区)意见建议,研究思考有效的解决办法,指导和动员各县(区)克服困难,以工作不断档,监管不留白为基本目标,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及时充实执法监察人员力量,加大专业知识培训频次和力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促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廉洁。

(二)健全完善联动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建立水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衔接机制,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开展联合巡查、联合督导、定期会商,不断完善和发挥好跨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联动协作机制的作用。

(三)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及新媒体,广泛宣传河湖治理保护法规和政策,加大对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发挥舆论和社会媒体监督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河湖生态环境治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河湖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