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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全市防汛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抗旱防汛办 发布时间:2017-04-28 17: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省、市防汛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掌握全市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市政府决定,近期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5月3日开始,7日结束,每县(区)安排一天半时间,                         

市直部门安排半天时间。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并负责通知。


二、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市抗旱防汛指挥部成员扩大会议精神情况以及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防汛工作政府行政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管理单位责任以及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水库、淤地坝、重要城镇、河道险工险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等设施防洪保安责任书签订、公示情况。

3.水库、淤地坝、重要城镇、河道险工险段、山洪灾害危险区及旅游风景区等重点防汛对象度汛预案制定完善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组建、机械车辆保障、防汛通讯及应急联络机制建设等情况。

4. 汛前防汛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排除和应急维修情况。

5.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人员、运行维护经费落实情况,县级平台信息传输共享、监测站点检修维护及看护措施落实情况,山洪灾害危险区乡村组防御责任人及职责落实情况,宣传培训演练开展情况。

6.2015-2016年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利、水保、交通、市政、旅游等涉水建设项目审批情况,重点检查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等情况,已审批的防洪评价报告及审批意见中提出的工程措施和对第三者责任人影响补救措施落实情况,在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是否符合防洪要求,是否存在乱堆乱弃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是否编制了在建项目汛期施工度汛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是否履行了报批备案程序。

7.基层乡镇、村组等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有关的学校、医院、风景旅游区等人口密集场所防汛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8.庆阳市军分区、庆阳武警支队、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包括电网、电信、移动公司)、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水保局、黄委西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甘肃省庆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部门及其下属有防汛任务单位的防汛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三、分组安排

此次检查共组成四个工作组,分别抽调防汛监管任务较重的市水务局、市水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4个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每组检查2个县(区),并与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工作对接。

第一组:由市交通局牵头,检查环县、庆城县防汛准备工作,对接市工信委、黄委西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甘肃省庆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防汛工作。  

组  长:刘建斌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赵向军   市抗旱防汛办副主任

张青艳  市水政监察支队检查监督科科长

彭  欣   市交通局建设管理科科员                               

联系人:赵向军   18993418252        

第二组 :由市住建局牵头,检查西峰区、华池县防汛准备工作,对接庆阳军分区、庆阳武警支队、市交通局、市教育局防汛工作。

组  长:王金龙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徐  源   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唐宏渊   市抗旱防汛办主任科员、副主任

刘若琼   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联系人:唐宏渊   13884197368

第三组:由市水务局牵头,检查镇原县、合水县防汛准备工作,对接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保局防汛工作。

组  长:贾工作   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李佐雄   市水务局安监科科长

王振坤   市水务局建管科副科长

曹家伟   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联系人:李佐雄   13993428872

第四组:由市水保局牵头,检查宁县、正宁县防汛准备工作,对接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防汛工作。

组  长:卢东平   市水保局总工程师

成  员:冯  波   市水务局水政科科长

任  强   市水保局工程科科长

杨广东   市水务局安监科科员

联系人:冯  波   18993429055

四、有关要求

1.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查看水库、淤地坝及城镇、乡村防汛准备,涉水在建水利、交通、市政、旅游等工程施工度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等方面情况。

2.各县(区)要准备2017年度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及2015-2016年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自查书面汇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要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3.各检查组工作用车由牵头单位保障。

4.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和相关表格、现场检查图片及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一并报送市抗旱防汛办公室。

联系人: 赵向军    18993418252

唐宏渊    13884197368

联系电话:8212358          传真:822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