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工作组赴我市开展河湖库“清四乱”监督检查工作
10月13日至15日,省水利厅监督检查我市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镇原县太平镇、开边镇、武沟乡,庆城县驿马镇、庆城镇、三十铺镇,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四乱”问题排查整治,2024年、2025年地物遥感图斑复核认定、整改销号和河道采砂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督查组强调,市县各级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河湖库管护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盯紧任务、强化保障,抓牢抓实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河湖库“四乱”问题排查整治。要持续开展河湖库“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不漏一处“四乱”问题。加强河湖库日常管护和信息化监管手段,着力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及早发现及早处置苗头问题,坚决清除存量、遏制增量。二是加快推进图斑问题核查整治。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问题图斑科学评估与有效认定,提高核查工作准确性,将确定为“是问题”图斑纳入“四乱”台账进行清单式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整改措施,下大力气整治,确保按期整改销号。三是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力度,全面梳理摸排辖区内涉河建设项目,主动对接项目单位,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探索建立部门间涉河项目推送协调机制,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批建不符问题。
督导组对我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暨河长制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分类精准施策,全面做好河湖库“清四乱”工作,聚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域生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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