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河长制工作通过市级验收
来源:本站原创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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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市环保局副调研员苏荣华带领市第一验收组,对镇原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冯毅陪同。
验收组现场察看了交口河河长公示牌、孟坝镇污水处理厂及镇河长办工作开展情况、茹河城关镇段河道整治及镇河长办工作开展情况、金磊砂石厂、县河长办公室建设情况,详细检查了镇原县河长制实施工作资料。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镇原县河长制工作成效。验收组认为镇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安排部署周密、启动早,在县乡工作方案制定、河长体系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建立、河道管理、排污口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强调巴家咀上游污水处理设施、孟坝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对河流治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并对今后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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