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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全市水务系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全监督科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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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水务局,机关各科室、局系统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0年)》《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我局研究制定了《全市水务系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对照各自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水务局牵头任务

1、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合理开发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城市。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个“红线”指标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达标评价体系,实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划定地下水功能区,核定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80立方米/万元以内,重要河流水质综合评价达到省市要求标准。

牵头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

2、积极推行“河长制”,实施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对境内马莲河、蒲河、葫芦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乡镇的排污口整治。

牵头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达到有关目标要求。

(二)水务局配合任务

1、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施红线管控、限制开发和重点开发分区管控策略,对生态红线管控区按照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的原则严格保护;对限制开发区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的原则进行控制开发;对重点开发区按照集约、循环、绿色、高效的原则,合理布局和优化开发。

牵头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完成方案编制和审定,2020年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2、加强受保护地区国土生态环境监管。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管。

牵头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达到标准要求并长期坚持。

3、全面推行规划环评涉水行业流域治理规划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划,都要开展规划环评或编制环评专章。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牵头科室:规划计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规划环评范围按要求全覆盖且长期坚持。

4建设绿色产业体系。把承接产业的绿色去向与现有产业的循环提升相结合,把投资消费拉动与创新驱动相结合,加快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培育壮大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提质增效有机无公害农业,大力发展旅游养生和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竞争力和生态环境承载力同步提升。

牵头科室:规划计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限完成并长期坚持。

5、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庆阳市水污染防治方案,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90%以上,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市水政监察支队牵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水政水资源科牵头)。规范镇原、合水、宁县、正宁、华池、环县六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节水办牵头)。

牵头单位(科室):市水政监察支队、水政水资源科、节水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达到有关目标要求。

6、强化城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依法清理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市水政监察支队牵头);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水政水资源科牵头)。

牵头单位(科室):市水政监察支队、水政水资源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达到有关目标要求。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环保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水务局、局系统各单位以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庆阳市水务系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安全环保科,负责任务分解、督查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分级管理、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根据创建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分步骤的扎实推进。定期对所承担的创建指标和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不断查找差距,完善措施,强力推进。

(三)强化舆论宣传。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需要全民、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行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四)及时报送资料。各单位要按照承担的创建指标,落实建设任务,要健全档案资料和支撑性材料,准确核算数据,定期向市水务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报告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

 

 

 

                            庆阳市水务局

                              201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