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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水务局 关于印发《全市水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安全监督科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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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水务局,机关各科室、局系统相关单位: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庆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庆办字〔201884号),经梳理分解,我局制定了《全市水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庆阳市水务局

                         201914


全市水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庆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庆办发〔201884号)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六方面工作。经梳理,市水务局应承担13项工作任务,其中牵头任务9项,参与配合任务4项。为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水务局牵头负责任务

(一)全面深化河长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庆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一河一策”治理方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加强考核,建立健全全市河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我市河流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责任科室:市河长制办公室,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二)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辖区内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录入,严格实施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对未按审批要求排污的或者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依法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责任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三)科学确定生态流量保障。抓紧开展全市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调查研究工作,201910月底前完成马莲河、蒲河等重点水功能区(河段)生态流量确定工作。加强水资源调配力度,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保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四)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与市环保局共同深入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划、立、治”的原则,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五)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市环保局共同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集中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和环境隐患问题,制定一源一策整改方案,实施挂号销账,依法清理违法建设项目、严肃处罚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清理整治,不断提高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及水源地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管护机构及责任人员。与市环保局共同加强乡镇饮用水源地及制水、供水设施水质监测,逐步提升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加快推动县城备用水源建设及保护区划分、报批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宁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2020年底前县级城市全面实现“双水源”。(责任科室: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七)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实现全市国家级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100%、省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80%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覆盖率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八)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城镇节水,积极推广采用节水器具,对各县使用年限较长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与市工信委共同抓好工业节水,督促各行业严格执行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引导支持工业企业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用水量。到2020年,电力、石油、化工、医药、淀粉、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要达到先进定额标准。与市农牧局共同发展节水农业,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并在具备灌溉条件的村镇全面推广使用。到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以上。(责任科室: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节约用水办公室,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九)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全市整改方案和进度要求,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全面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尽快督促验收销号。对已销号的项目要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责任科室:安全环保科,实施单位或科室:县区水务局、市水政监察支队、水政水资源科、建设管理科、节约用水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抗旱防汛办)

二、水务局参与配合任务

(一)全面落实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大力推进镇原县、合水县、宁县、正宁县、环县、华池县等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2018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4%;到2020年底,各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再生水利用要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责任科室:节水办,实施单位:各县水务局

(二)加快推进水源地居民搬迁及耕地退出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市、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及耕地退出工作。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三)加强建筑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各类水利项目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配备雾炮及洒水抑尘设施)、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七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各类长距离的水利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规模以上的各类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厂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实施单位:市扬黄工程建设管理局、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县区水务局)

应用巡查检查、卫星遥感等手段,监控河道采砂整治情况,重点对砂石料场、砂石坑进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实施单位:县区水务局

(四)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基础设施、市级重点项目、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治,强化项目业主方和施工企业噪声防治责任。严格执行夜间作业审核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夜间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夜间违法作业行为。施工单位必须将夜间作业审核情况在受影响的社区内和施工场所予以公示,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和解释工作,取得周边群众的谅解。建立夜间违法作业曝光平台,定期向全社会公布严重扰民的工地(开发商、施工单位等)名单。(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实施单位:市扬黄工程建设管理局、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县区水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际,成立由市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环保领导任副组长、市水政监察支队、水政水资源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抗旱防汛办公室、节约用水办公室、科教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安全环保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扎实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责任科室的领导是工作推进直接责任人,要积极主动作为,督促各实施单位全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责任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细化任务措施,定期研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认真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三)注重工作质量。县区及相关科室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对各自工作任务进行梳理自查,及时查缺补漏,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推进措施。同时,要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做好资料收集,确保归档完整详实。

(四)明确考核惩戒。市水务局年底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区及科室,将进行约谈和通报,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