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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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水务(水保)局、局系统各单位、水利水保施工企业:
根据省水利厅、省人社厅及市人社局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安排,现就做好全市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现已开通,各单位应根据省人社厅、省水利厅新修订的《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65号)和职称申报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督促符合条件人员客观真实地进行个人申报。个人申报务必于9月20日前完成,各单位(企业)审核推荐工作9月26日前完成。各单位(企业)要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工作。评审工作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
二、材料要求
工程师职称申报需提交单位书面推荐文件,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及申报情况公示和品德情况公示材料、廉洁自律证明、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庆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各1份,《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3份,《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3份,《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1份。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所需材料严格按市林草局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提交。
各单位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条件标准核查个人基本信息、毕业证、职称证、任职文件、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及文件复印件需有审核人员签字,未签字确认和盖章的均不予认可。各级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系统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超过1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工作,职称信息系统管理相关人员要牢固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保管和使用好账号。各单位要严把审核申报关,确保申报人上传的信息资料及佐证材料全面、真实、有效,要实现一次性申报、审核,避免多次重复退回,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对在职称评审中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甘人社通〔2021〕26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2).pdf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庆阳市水务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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