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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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市重大水利项目建管局、扬黄建管局、巴家咀水管所、王家湾水管所、巴家咀水文站:
为切实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救灾措施,根据省防指《关于认真做好抗旱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甘旱汛指发电〔2017〕3号)、省防办《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甘旱汛办发〔2017〕6号)和省防指、省水利厅《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甘旱汛指发〔2017〕2号)要求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防汛抗旱减灾重要性的认识。防灾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和体现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体现。防汛抗旱是防灾减灾的重要方面,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研究我市旱情汛情灾情规律,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贯彻国家防总全体会议、全国防汛抗旱视频会议及省、市水务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抗旱防汛防灾减灾责任落实、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强化抗旱防汛基础建设和防灾减灾救灾措施,确保全市主要河流、各类水库、重要城防、重点河段等防洪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基本农田受旱不减产,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水,生产和生态用水得到保障,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逐级落实防汛抗洪工作责任制。《防洪法》和《防汛条例》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和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各县(区)抗旱防汛指挥部要进一步强化抗旱防汛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县乡换届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抗旱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防汛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水库、城镇、河道险段、山洪危险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等重点防汛工程设施的政府行政首长、部门领导和管理单位责任,逐级签订防洪保安责任书,并在有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水保、住建、交通、工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防汛监管,认真落实单位防汛岗位责任制,做好淤地坝、城镇内涝、交通运输和工矿企业以及各类在建涉水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把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落实到位。
三、全面开展防汛检查和隐患整治。根据省防指、水利厅《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防汛检查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行业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自查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级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为4月上汛前由县(区)组织自查和检查、4月底前由市防指组织抽查,5月中旬前由省防指组织督查,以水库(含水电站)、淤地坝、城镇堤防及排洪设施、河道险工险段、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水利、水保、城建、交通、能源等在建涉水工程为重点对象,以责任制落实、工程度汛管理、预案制定完善、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组建、监测预警系统运行、防汛值班值守、河道清障、垃圾清运及隐患排查修复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汛前大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检查人员要对防汛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把汛前检查责任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县(区)防指、市防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建档,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区)水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关于水毁修复 “地方负责、部门实施”的要求,加快开展水毁水利工程调查摸底,明确水毁修复任务,抢抓汛前有限时间,抓好修复施工进度,确保5月前完成任务,恢复防洪功能,消除度汛薄弱环节。
四、认真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汛预案。受大的气候趋势影响,近年来,我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的矛盾更加突出,局地强降雨造成的暴洪灾害更加频繁。在历年防汛抗洪工作中,在水库汛期调度、城镇内涝防范和农村预报预警等方面暴露出了薄弱环节和管理短板。各县(区)防指、各管理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市雨情、水情、工情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要求,认真总结防汛抗旱减灾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每3-5年对辖区的防汛抗旱总体预案修订完善一次,经常对山洪危险区防御预案、水库(淤地坝、水电站)等水利工程防洪调度预案,医院、学校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区紧急转移预案、重大工程及重要厂矿企业防洪抢险方案、在建涉水工程施工度汛方案等各类专项预(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抓好各项配套措施落实,确保发挥好指挥调度作用。总体预案由同级政府进行审批,专项预案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五、切实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组建与演练。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必须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组建,加强军地联合,充分发挥军队、武警部队在防汛减灾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省防指有关通知要求,今年市、县(区)防指应充实同级武警部队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地方防汛抢险救灾。全市28座水库、500多座骨干坝和庆阳城区、7座县城及重要乡镇、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防洪重点对象,都要由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协调组建防汛抢险队伍,逐单位(企业、社区、村组)落实抢险人员,逐人登记造册,建立联络、召集、调动等应急机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程应急抢险等类型的实战演练,切实增强队伍的应急保障能力。
六、探索创新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机制。各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加强现有防汛抗旱物资的清理和整合,结合各自具体情况,采取实物储备与资金储备、本级储备与委托储备相结合等措施,保证各类物资补充储备到位。要积极汇报同级政府,争取利用3年时间,各县(区)都能购置储备1-2台市场上难以租赁、适应防汛抢险特殊工况的工程机械,发挥其在城市内涝排水、防汛应急抢险的重要作用。要加强抗旱防汛设备设施的日常管护,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建立物资储备台账,明确物资数量、品种、使用及分布情况,制定应急调度方案和措施,最大程度保障防灾减灾工作需求。2016年及今后山洪灾害群测群防项目配发的乡镇应急救援工具,各县(区)要配发到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能够长期使用,发挥应有作用。
七、突出抓好水库淤地坝安全度汛。水库淤地坝防洪保安工作是全市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执行水库、淤地坝防汛安全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各类水库淤地坝防洪安全责任制。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计划5年必须进行一次修订报批,凡完成除险加固或遭受较大洪水、工程特性指标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编制报批。水利、水保、交通等部门必须监督涉河在建项目法人编制报批施工度汛方案,凡违规调度运行和施工建设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县(区)水库、淤地坝部门要明确管理单位或管理人员责任,签订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书(卡),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细化调度运行计划,明确防汛岗位职责和权限,做好防汛观测巡查,落实水情报告制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八、全面加强山洪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野外站点和平台系统的运行管理人员和经费,每县每年至少要保障30万元的运行维护经费。要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计算机网络设施、视频会商系统、远程视频监视系统、防汛信息报送系统的运行检查和操作维护技术培训,加强野外自动雨量站、水位站和群测群防预警设备设施的维修调试,确保汛期整个监测预警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关键时刻发挥好预警作用,为群众安全转移撤离赢得时间。要加强群测群防培训和避险预案演练,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普及,落实群众应急避险的预警发布责任,解决好基层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九、认真落实防汛值班预警预报措施。各县(区)防办及有关部门要建立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发出气象预警值班领导必须带岗值守,加强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基层乡镇汛期值班情况检查抽查,加大重大气象预警发出后的值守责任追查。要修订完善暴雨洪水预报处置规程,正确处理气象预警与洪水预报的关系,要充分利用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和小流域洪水预报分析软件,加强雨情、水情、汛情监测,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会商研判,突出大范围暴雨预警和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洪水的预警,加强降雨过程中点对点督促检查,不断探索提高预报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切实发挥防汛指挥调度作用和效果。
根据省防办《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市防办修改制定了2017年庆阳市防汛准备工作相关表格,其中附表1-8,请各县(区)防办于3月20日前上报,其余附表请于4月1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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