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下属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责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政办发〔2010〕96号)的规定,庆阳市水务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全市实施意见;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河流、跨县区、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按有关规定权限核准、申报、审批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市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拟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检测河流、湖泊、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设;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河道、湖泊、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部门间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抗旱防汛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全市水利突出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负责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巴家咀水库库区水文水资源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和全市水资源信息公报。
7.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申报工作;监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小型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落实。
8.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程基本建设,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0.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调整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庆阳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庆办字〔2019〕52号),对庆阳市水务局职能配置进行调整。
(一)划入职责
1.划入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和汛期水利工程调度等职责。
(二)划出职责
1.将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划给市应急管理局。
2.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市自然资源局。
3.将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市生态环境局。
4.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市农业农村局。
5.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给市林业和草原局。
(三)职能转变
市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依据2024年5月31日《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24〕74号)的规定,根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庆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庆办字〔2024〕3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如下:
一、主要职责调整
划入原市水政监察支队承担的水政监察、水事活动违法行为查处等执法职责。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监督科更名为执法监督科。增加水法律法规宣传、水政监察、水事活动违法行为查处等执法职责明确由执法监督科承担。划入水政水资源科承担的推进水利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开展水行政应诉、复议和赔偿等职责。将指导县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等职责划给建设管理科;将水利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等职责划给水政水资源科。
执法监督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中央、省、市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调查处理一般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依法保护全市范围内水资源、水域、水工程、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组织实施水事活动执法检查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涉及水事活动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指导检查县(区)水行政执法工作;起草审查全市水利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水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水利系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水行政应诉、复议和赔偿等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科更名为水资源管理科,赋予河湖管理相关职责。
水资源管理科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水量分配工作,监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及水权改革;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协调落实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推进水源地划分及保护;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河湖开发及治理和保护工作;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生态,推进水生态建设;承办河道采砂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等事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和水利行业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建设管理科调整优化后,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水利小型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牧区水利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国家、省市水利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市农田水利灌溉、节水灌溉、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及水利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的验收鉴定;审核及批复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和施工计划,审查水利工程监理资质证件,承担小水电年报统计相关业务;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办农村水电工作;指导城乡供水从水源到"水龙头"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调整后,市水务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水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经济财务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水务局机关人员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事业编制3名,机关工勤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
市水务局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
党组书记、局 长:宋生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 灏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武瑞
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旺军
党组成员、市扬黄建管局局长:黄一文
一级调研员:王金龙
一级调研员:王 岩
三级调研员:王 鑫
三级调研员:郑晓玲
四级调研员:雷中平
市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主任:杜志勇
四级调研员:帅世岳
四级调研员:刘若琼
总工程师:冯 波
市水务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水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经济财务科7个科室。
另设机关党委,负责本部门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北路164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法定工作日)
下午02:30—06:00(法定工作日)
电 话:0934-8212539
传 真:0934-8228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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