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科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全市水利重大政策、 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全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督查。
3.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全市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协调配合做好水利投资项目稽察工作。
5.负责对国家、省市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及上级对水环境保护工作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牵头组织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县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生态文明建设及上级安排的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8.负责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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