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庆市水发〔2017〕375号
各县区水务局:
现将《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水资源发[2017]18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及要求,抓紧编制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同时,按照年度目标要求,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工作,自评达标的县区,要及时申请市上和省上进行技术评估和验收备案。各县区的实施方案要于7月28日之前报送市水务局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便转报省水利厅;西峰区今年要完成自评工作,于10月份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传真):0934-8226128
电子邮箱:609294476@qq.com
附件: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水务局
2017年7月19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