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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庆阳市水利行业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市属各水利企业:

现将《庆阳市水利行业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水务局

2018年329日              


庆阳市水利行业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重大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甘肃省水利行业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甘水安监发〔2017〕419号)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为基础,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把风险控制、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建立安全风险综合管控平台,系统辨识风险、从源头控制风险,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智能化,全面提高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全市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建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有效、政府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水利行业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制度基本建立;安全风险综合管控平台基本建成,实现线上管控,管控安全风险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强化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形成政府主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全员参与、社会监督的管控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把风险控制在可控状态,把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防患于未然。

2.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观念,促进由事中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坚持风险预控,全面推行分级管控,根据风险变化情况,持续改进管控方式,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3.坚持过程管控。树立系统防控风险的观念,从人、机、环、管等方面建立周期性的风险评估和防控系统,优化管控流程,改进管控手段,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确保风险不转化为隐患,隐患不造成事故。

4.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风险管控工作。探索委托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助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托信息化技术,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措施。

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本行业本单位安全风险点和事故隐患,建立风险和隐患清单,汇总造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过程排查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台账,及时上报重大风险,严格管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分级监管。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并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分专业的要求,结合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变化规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对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健全机制,精准施策。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政策措施,制定风险管控相关制度办法。要坚持一企一策、精准实施,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频次、检查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要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将保险费率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挂钩,并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在生产经营单位构建风险管控体系中的作用。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完善平台,强化支撑。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管水平,加快构建集智能监管、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各级各单位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覆盖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综合管控平台,逐步实现现场检查为主向远程监控与现场执法并重转变。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前期摸排、汇总建档、完善标准的基础上,抓紧建设本行业安全风险综合管控平台,全面实现对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在建工程、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控,开展网上巡查,并统一接口标准,实现上下联通、资源共享。要全面推进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综合管控平台建设,与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实时对接上传,绘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图,实现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层、管理层和调度室、中控室的互联互通,提高风险管控效能。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底前):启动准备阶段。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摸排重大风险源,建立完善各类台账,强化管控措施。

第二阶段(20182019年):实施推进阶段。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水利行业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全面开展辨识评估工作。建成风险管控平台,基本实现线上管控。全面推进平台之间互相联通、资源共享。

第三阶段(2020年):完善使用阶段。全市水利行业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管控制度全面建成,形成较为成熟的管控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综合管控平台对接联动、正常运行,“一张网”的格局基本建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明确领导机构和责任部门,组织协调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要把风险管控作为遏制事故的重要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首要任务,建立协调会商、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确保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强化重大风险管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保障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建设、运营、维护所需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应急救援等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四)严格考核惩处。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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